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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职业良知的意义

        时间:2015-06-01  作者:潘孝峰  新闻来源: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字号: | |

          2014年1月,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政法机关要坚守职业良知、执法为民,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自觉用职业道德约束自己,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曹建明检察长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职业良知作为提升检察人员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和职业精神的基石。笔者试图从内涵、基本要求及意义角度为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检察职业良知,以期受用。

          一、检察职业良知的内涵

          “良知”一词最早出现在儒家经典《孟子》中,《孟子·尽心上》: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南朝宋谢灵运《游南亭》:我志谁与亮,赏心惟良知。明朝王守仁《传习录》:若鄙人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於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於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章炳麟《驳康有为论革命书》:民族主义,自大古原人之世,其根性固已潜在。远至今日,乃始发达,此生民之良知本能也。通过以上考证,可推得“良知”乃天赋的道德观念。职业良知是各行从业人员对自己职业责任的自觉感知。笔者认为,检察职业良知就是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检察行政人员对自己所从事的检察工作所担当的社会角色及社会对该角色的期望值的理性感知与自觉践行。

          二、检察职业良知的基本要求

          检察职业良知由检察干警在具体的检察工作中感知并自觉践行,它与检察工作密不可分,以检察工作为中心。笔者认为,检察职业良知应当包含清廉、刚正、明法、善察、慎行五个应有要义。

          1、清廉

          明代政治家钱琦的《钱公良测语》有云: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须自成。清廉是从事检察工作的必修课之一。清廉,是检察职业良知的基本要求之一,也是一种思想作风,一种人格力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具备了这种品德和人格,才能忠诚于民,取信于民。检察官作为法律监督者,自身是否清正廉洁,不仅影响着检察机关整体形象和检察公信力,而且影响着社会的公平正义。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检察官栗贯忠在主办该市某局科长叶某涉嫌挪用公款一案的过程中,叶某的朋友找到栗贯忠家,放下两沓百元大钞就走。栗贯忠追上去把钱给他,坚决地说:“我是一名检察官,职责就是要查清事情真相,严惩腐败分子,这钱我不会要,你快拿走!”在他的凛然正气震慑下,那人灰溜溜地走了。清廉是检察官的立身之本,是检察工作的力量之源。

          2、刚正

          明朝曹臣所着《舌华录》第十五卷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明代官员左英纶在《示儿》一文中叮嘱子女说:大丈夫在权贵门前不腿软,任谏官要敢于直言,做史官要秉笔直书,拒受贿赂赃款要坚决,当别人向自己进谗言时不要轻信。刚正不阿,是检察官的品质之一,也是检察职业良知的基本要求。检察官作为执法者,理当成为法律的忠实守护神,遇到疑难案件时坚韧执着,不放弃不退缩,坚守原则,敢于监督,敢于碰硬;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前不久上映的电影《全民目击》中公诉人童涛凭借激情和刚正努力去探寻一起故意杀人案的事实真相,最终使案情水落石出,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检察官的职业良知。

          3、明法

          唐朝诗人张谓《送韦侍御赴上都》:天朝辟书下,风宪取才难。意思是说当时朝廷选任“风宪之官”亦即御史的困难。中国历史上有“明主治吏不治民”的吏治传统,“治官之官”历来为君主所倚重,而最为典型的“治官之官”则非御史莫属。在品性要求之外,为了确保御史能够担当起监察重任,历代在御史选任上均注重文化素质要求,尤其注重法令与学识,因此明法博学成为御史人选的一项硬性要求。作为当代“御史”的检察官,通晓并熟练的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形形色色的案件是每位检察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之一,也是检察职业良知的基本要求之一。以笔者所从事的控申工作为例,控申工作纷繁复杂,涉及的知识面广,要求控申干警必须通晓刑事、民事、行政等多方面的法律知识及社会常识,这就需要不断加强自身学习,熟练运用所学知识,依法办案,引导群众合理信访。

          4、善察

          《资治通鉴》有云:知人善察,难眩以伪。意思是不仅能知人知事还要会察人察事,这样才不会被人和事迷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不断追求的目标。案件事实复杂多样,证人证言有真有假。如何在办案过程中甄假存真,直接考验着每一位检察官的综合素质。明光市检察院公诉科高检察官在办理李某故意伤害一案过程中,发现被害人伤情鉴定意见中提供的X光片号与其病历资料记录的片号不同,经过细致审查发现其病历资料没有反映出受伤的事实,被害人提供鉴定的光片并非自己,而是用他人的。经进一步调查,被害人承认了作假的事实。在查明被害人不构成轻伤的事实后,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5、慎行

          检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检察职业是一个令人尊敬的社会职业,这就需要广大检察干警谨言慎行。2013年,9月30日,高检院下发《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规定了严禁检察人员接受案(事)件当事人吃请、财物或者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到夜总会及其他存在营利性陪侍活动场所参与奢靡、不健康娱乐,严禁借婚嫁丧娶、子女升学就业等事宜大操大办等八项内容。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只有谨言慎行才能赢得公信和权威。

          三、检察职业良知的意义

          职业良知作为提升检察人员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和职业精神的基石,对检察工作、检察干警以及检察文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1、检察职业良知是检察工作的“引擎”。

          检察工作是司法工作中重要工作之一,检察工作能否稳定发展直接影响着整个司法系统的有效运转。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统一和正确实施。在各项检察工作中必须严守职业良知,只有把职业良知内化为执法为民、弘扬正气、维护公平正义的自觉行动,才能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检察职业良知是检察干警的行为准则

          曹建明检察长对新时期检察干警坚守职业良知提出了“坚定理想信念、执法为民、扞卫法治、坚持公平公正、清廉如水”五个基本要求。检察职业良知对检察干警廓清思想误区、校正执法理念、转变工作作风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使每一位干警在对检察职业良知的反复思考和探究中,自觉纠正在世界观、人生观和执法观上的一些错误认识,不断加深对检察工作的理性认识。

          3、检察职业良知是检察文化的“孵化器”

          文化决定着人的思维习惯、道德观念、价值取向。检察文化对于检察干警保持崇高的精神境界,塑造高尚的执法品格,凝聚奋发向上的向心力有着积极的意义。检察职业良知在检察文化的形成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对职业良知的敬仰,从而自发将职业良知积累沉淀为检察文化。反过来,检察文化对深化检察干警的职业良知起着促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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