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副厅级检察员王庆民

山西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杨现超
根据最高人民检院党组统一部署,11月11日—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副厅级检察员王庆民同志一行3人对山西省检察机关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进行专项调研。此次调研的首站为吕梁市检察机关。山西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杨现超,吕梁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穆生富对此次调研进行了全程陪同,吕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鸿向调研组进行了工作汇报。
调研组先后赴兴县检察院、临县检察院、吕梁市检察院、汾阳市检察院展开调研。调研直奔主题,精简流程,减轻基层负担,以现场会的形式召开座谈会,其他成员“分头行动”,高效完成了此次调研工作。
“喂!您好!我想对你在吕梁市检察院办理的案件进行回访……”每到一个地方,他们都认真视察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建设,仔细查看统一业务系统群众来信录入情况,检查台账登记,核查台账与系统录入是否一致,案卡填录是否规范、完整,回访当事人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过程或结果的答复情况。
整个调研过程采用纸质台账与系统数据相结合,逐件核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通过查系统、对台账、看资料、电话回访、讲评反馈、现场座谈等方式,对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过程或结果答复”工作都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研。
调研中,王庆民同志对吕梁市检察机关的“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如何开展好今后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一是紧抓“一把手”工程不放松。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守护人民群众是我们的初心,解决群众问题是我们的使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是让人民群众能够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体现,每一封信件都寄予着人民群众的诉求,更是对检察机关的殷切期望,我们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把群众来信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做到“应办尽办、能办尽办”,规范办理好每一封来信,带着感情疏导和化解群众矛盾,让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有更多的信任感。
二是坚持全院“一盘棋”,让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更加成效显着。群众来信反映的是不同领域,不同性质的内容,涉及到不同业务部门的各类业务。因此,各业务部门间要发挥好联动效能,建立配合协作机制,特别是进入3个月办理程序的案件,各部门应当严格按照3个月过程或结果答复的要求,谁办案,谁答复,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做到案结事了。
三是精益求精,让群众来信工作精细化。群众来信简单来说是一封信,要处理好这封信需要先看信,判断好信件内容,录入系统,分流处理……这些看似流程化,却需要我们花心思,注心血,从内容揣摩来信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录入系统如何能更准确的反映报表指标,如何更准确的查询等等,处理每封信就是在办理一个案件,不含糊,不草率,慎重答复。
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是落实我们对人民群众的责任,兑现我们对人民群众的承诺,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好群众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值得我们付出和守护。下一步,吕梁市检察机关将提升站位、凝聚共识,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在培育控申工作特色、增创品牌上下功夫,在实践中要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有效发挥检察机关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大局稳定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