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

检察机关的公开听证制度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引入第三方监督评议的办案制度。7月9日上午,市检察院第五、第八检察部就“侯某某民事申诉”一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当事人律师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国钢主持。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国钢
听证会上,办案人员紧紧围绕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全面介绍了案件程序、实体审查状况、国家的司法政策和要求、证据采信和排除规则以及提抗的要件与规定。另外,当事人律师也充分表达了己方的观点和当事人内心的纠结点;同时,与会代表、委员、监督员也就案件及办案的情、理、法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经过公开听证,与会各方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为民执法的认真态度、负责态度和审慎态度,在充分交流的基础上达成了释法说理的共识,代理律师表示将积极传达听证会意见给当事人,努力做好社会矛盾化解。
检察机关公开听证工作旨在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外部监督倒逼检察工作水平提升,努力做到“案结事了”,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目标。近年来,市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针对有影响的、当事人情绪需要疏导、以及情理法不能同步兼容等特殊案件,积极探索运用“部门联合、公开听证”的新办案模式,力求为当事人搭建充分表达平台,公开展示检察机关司法审查行为的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声音,努力达到司法的透明公开,增强信访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与互信,增进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强化自我约束与外部监督,提升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