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省检察院召开2021年第一季度院务会,全面总结第一季度工作情况,对做好第二季度各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主持会议并讲话。分管院领导汇报了各自分管部门工作情况,对第二季度工作提出意见。机关各内设机构、院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
一、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开展。要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牢固树立大历史观,深刻把握历史发展规律和大势,把检察办案与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紧密联系在一起,清醒认识肩负的检察职责,不断提升工作的前瞻性、责任感、使命感。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在“两个大局”中审视检察工作,对自身工作有清晰的判断和定位,站在更高的层面、以更宽的视野去谋划工作、推进工作落实。
二、坚持法治思维,高质量推进检察履职、监督办案。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在检察办案的全过程充分体现、落实宪法法律精神,落实党和国家司法政策,对标对表全国先进,强化交账意识,把各自肩上的职责担起来,高质量推进检察履职、监督办案,努力实现监督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坚持强基导向,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导向,坚持精力向基层集中、人力向基层倾斜、财力向基层保障,确保基层院建设健康深入发展。省院要加强对基层院建设的指导,重点要在政治建设上下功夫,把党史学习教育与队伍教育整顿和巡视问题整改贯通起来,抓紧抓实“顽瘴固疾”整治。同时,要加强省院机关自身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发挥好省院“龙头”作用,干在实处、走在前面,当好标杆、树好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