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0月14日,忻州市人民检察院派驻市工商联检察联络室揭牌暨“护航民企”对接会议在市工商联召开。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东曙,市工商联主席黄卫东出席会议,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邢晋忻、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秦东峰、市工商联副主席秦宇、张斌及部分企业家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第一、五、六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的主题主要是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六稳”、“六保”的意见》,根据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与山西省工商业联合会会签的《全省检察机关派驻工商业联合会检察联络室工作办法》的通知精神,健全完善忻州市检察机关与市工商联组织沟通联络机制,护航民企,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会议由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秦东峰主持。
会上,首先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邢晋忻介绍此次会议的目的,宣布了市人民检察院派驻市工商联联络组名单及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专业组人员。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周永清代表检察联络组作了表态发言。部分企业代表也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在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使企业家感到了所担负的社会责任,也使企业有了创业的底气,创优的信心,底气足了,动了就足了,信心有了,干劲就足了,今后将在检察机关的支持下,认真学法、守法,依法办企,不断提升抵抗风险能力,更好的发展创业。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东曙在发言中谈到,近年来,围绕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最高检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发布了多批指导性案例用于指导实践,省检察院也出台了相关的文件,制定了相应保障措施。市检察院在市工商联派驻检察联络室,标志着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积极配合,认真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工作要求,在创优营商环境,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方面,迈出了支持和服务民营企业崭新的一步。周检要求,一是服务民营经济,首先必须更新理念。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是检察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发力点,也是衡量司法办案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要将对民营企业家慎用强制措施的要求落到实处,坚决做到“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二是服务民营经济,必须立足于法律监督职能。要切实履行好涉民营经济案件的法律监督职能,从有利于保企业、稳就业的角度,慎重行使检察权,用法治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三是服务民营经济,应当强化检企互动,部门联动。要充分挥刑事、民事、 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业务职能,不能流于形式,要紧紧围绕工作职责,主动作为,帮助完善企业法律制度,提供优良法制服务,努力营造民营经济优质发展的环境。

市工商联主席黄卫东在最后发言时说,市检察院和市工商联之前已多次召开座谈会,共同研究民营企业家普遍反映的司法难题,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忻州市检察院与忻州市工商业联合会联系协作共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共同到企业实地调研,努力营造民营企业干事创业的良好法治环境。市检察院在市工商联设立“检察联络室”,不仅解决了过去企业经营者遇到困难和法律问题时,求助解决渠道不畅通的现象,而且通过实施“检力下沉,延伸触角,检会合作,创新平台”,将“部门法律跟踪服务、工商联业务建设、企业法律需求”三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切实打通了联系非公经济企业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为建立新型的政商关系蹚出了一条新路。他要求广大企业及企业家要认真汲取近年来我市被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洁身自好,讲诚信、守商规、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自觉做到“三个好”,坚守“四个绝不”,自觉走“亲”“清”政商关系的正道,努力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